男子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骗取200余万元,获刑11年
2024-12-27 09:30 七天无理由

据新黄河,12月26日消息,某男子胡某恶意利用电商平台“期限内无理由退货”规则,通过“买真退假”的方式,骗取货款227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11万元。

案情显示,胡某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款相机镜头,起初因商品有瑕疵,退货后发现因“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商品寄出后很快就能收到退款,便动起了歪心思。胡某开始在电商平台大肆下单高价商品,如硬盘、显卡、奢侈品等,收到后扣下商品,用不值钱的数据线、塑料玩具等包装后寄回申请退款,再将扣下的商品在二手平台转卖获利。电商平台发现其异常行为后报警,警方锁定胡某,起获多件商品及未拆封包裹。检察机关通过对胡某使用的账号、手机号、收货地址等交叉比对,关联出大量异常退货订单。原来,为了规避风险,不让电商平台发现,胡某用了12个收货电话和35个注册名,以及36个收货地址在平台上下单。经过审计,计算出本案涉及 300 余笔订单,涉案金额 200 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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