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可提取公积金作购房首付款
8月1日下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自8月1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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