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潼关肉夹馍商标侵权事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商标侵权事件:已关注到,正在进行研究。据此前报道,11月21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了“潼关”两个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如果他们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近10万元。(人民日报)
[本文作者佚名,i黑马原创。如需转载请联系微信公众号(ID:iheima)授权,未经授权,转载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