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培训,“小而精”的背后还有多大潜力?
2021-10-15 18:20 法考培训

2法考培训,“小而精”的背后还有多大潜力?

来源:黑板洞察(ID:heibandongcha) 作者:王玮

导语

墨子曾言,“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及社会伦理的规范准则,上是国家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下是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捍卫权利利益的重要武器工具。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法治体系的日益健全,法制教育的持续深入,国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等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人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其背后蕴含的机会,纷纷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跻身到这个大行当之中。与之对应的则是,一众法考培训机构的悄然崛起和演变。

在制度上生根,于变革中发芽

在制度上生根,我国法考培训的发展与国家法考制度密不可分。正是由于国家法考制度的存在以及从业证书的认可,其他行业从业者才有机会进入,也间接催生出培训辅导的需求。形象地看,如果把法考制度比作晋升到法律职业的一扇门,那么通过考试资格认证无疑就是那块“敲门砖”,而培训机构的意义则在于如何更快、更稳地拿到这块砖。

1986 年, 我国率先确立了律师资格考试制度,考试通过即可从事律师工作。到了 1995 年,国家颁布实施《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分别建立了初任法官以及初任检察官考试制度。因此,彼时的法律考试主要分为三大体系,即律师、法官、检察官三类,具体的考试内容也不尽相同。

时间来到 2001 年, 这一年国家通过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修正案。明确规定: “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该修正案的通过标志着, 律师资格、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三项考试合为一体——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正式确立。

在变革中发芽,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一改之前三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各自为政”的局面,统一了法律职业门槛。在简化考试流程的同时,使得法考培训机构有了更加清晰的辅导方向,在此后的十余年中为国家司法系统输送了大批法律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了法律职业队伍整体素质。

改革的步伐没有停下,2018 年 4 月,司法部又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首次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名称由“司考”改为“法考”,将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此前的 4 类职业扩展到 9 类;提高报名门槛,限制非全日制、非法学本科生报考;将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阶段,同时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至此,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入新一阶段。

新的阶段,对法考培训机构来说也充满着未知。一方面,报考门槛提高间接打消一些人的报考欲望(2018 年、2019 年报考人数均有所下降),进而影响法考机构招生;但另一方面,法律职业资格的“须求度”也在提高,且随着考试内容的调整,潜在的培训需求甚至较之前更加旺盛。因此,面对新的培训形势,可以讲各家机构都有机会跑在前方。

法考培训的内涵与外延

1、强烈的名师属性

与传统 K12 学科教育或素质教育有所不同,法考培训行业有着强烈的名师属性,机构对名师的依赖度也更高。知名法考培训机构基本都在推行自身的名师化模式,将大部分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推广名师环节上,高价拼抢名师甚至不惜成本吸纳老师屡见不鲜。

“名师在,机构火,名师走,机构凉”,形容可能有些夸张,但对绝大多数机构而言这却是不争的事实。从此前万国法考名师“出走”,到近几年的厚大法考名师“流失”,机构受到的影响便可看出。

名师效应之所以如此之大,还是由于法考相对较低的通过率,常常被人戏称为“中国第一考”。通过梳理这些年考试通过率,发现仅在 2007 年、2008 两年超过 20%,其余年份的通过率都比较低。

根据今年 3 月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数据(2016 至 2020 年间,全国共有 313 万余人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其中 42 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粗略计算,我国近几年法考的通过率基本在 13% 上下,可以说是非常低了。如此低的通过率,考生自然都想通过名师指导来提高自身考过的几率。

2、“小而精”的赛道

法律类职业专业性强,关乎公共利益,有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国家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持续增加,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和权威性也不断得到社会认可。

但从资格考试培训市场看,由于法律职业资格种类相对单一,以及极强的专业性,整个法考培训行业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目前赛道内上头部企业屈指可数,各机构间的差距和差异都不大,多数玩家通过扩展业务至法硕培训来谋求业务增长。且法考以理论性测试为主导,机构在开展教学上对线下场景依赖相对较小,因而线上化培训的普及程度都在逐年提高,各家基本都采用线下面授 + 线上录播的服务模式。

此外,上文提及的名师效应也是“小而精”重要因素之一。高昂的师资成本,使得行业头部机构很难实现规模盈利,行业竞争更加激烈。据艾瑞咨询统计,2020 年法考培训行业营收前三的公司合计营业收入约 2.9 亿元,CR3(业务规模前三名的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为 22%。从数据可以看出,法考培训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并不像一些火热的教育细分赛道存在明显的马太效应,形成行业一家独大或几家平分市场的局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机遇常在&挑战不断

目前,新的法考制度已施行将近四年,整个法考培训行业也迎来一些新老红利。宏观的看,我国律师人数增长明显,截至 2020 年底,全国律师事务所已达到 3.4 万余家,律师人数发展到约 52 万人。同时,国民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在与日俱增,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刑事、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数量都在逐年提高,全国律师每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超过 1000 万件,人们的法律诉讼诉求客观存在且旺盛。

而相对于法制体系更为健全的欧美等国家,我国法律专业人才依然处于比较稀缺的状态,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下,法考培训市场存在广阔的开拓空间。

再从改革后的法考制度切入,一是前文提及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增加,覆盖人群增加到了 9 种,意味着新增考生的范围势必扩大。具体职业包括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二是考试难度有所增加。当下每年一次的法考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轮进行,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才可参加主观题考试。且试卷构成减少了客观题分值、增加了主观题分值,同时增加了案例题的占比,旨在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考试内容的变化及难度的提升,对于培训机构而言是参培率提高的信号。

此外,改革后的法考报名资格进一步收紧,要求具备三个基础条件才可报名参考。即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针对上述条件之外没有资格参考的人,法考培训机构可以考虑如何为这类人群创造条件,对于非法本(本科非法律专业)想要报考人群可否提供法律相关工作,让其符合报考资格。另外,也可帮助那些参考未通过的考生分析失败原因,补缺短板。

但与此同时,报考资格、学历要求等严格条件带来的冲击也是明显的,更多的人对法考望而却步。相关数据显示,2017 年全国报考司考的考生达 64.9 万,2018 年这一数字来到了 60.4 万,减少了 4.5 万人,而 2019 年虽没继续下降,但也基本稳定在 60 万的规模。其原因大概率是考试内容形式的调整,致使很多人持观望状态。

可见,法考培训机构面临的市场运作风险和教育培训风险依旧不小。很多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之后便不了了之。所以,机构应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合理评估市场规模以及自身能力。更重要的是,教学内容上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法条的更改随之改变,对课件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目前来看,当下热点事件已经成为法考出题的趋势,法考培训机构应更多的考量考生实战分析能力,不仅需要法学功底,更需要考生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实战经验。

最后,就是最近老生常谈的疫情和政策问题。受疫情影响,今年原定于 9 月 11 日、12 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已经推迟至 2021 年第四季度,主观题考试也相应推迟,时间延后无疑打乱了学员及培训机构原有的培训节奏。而在双减问题上,身处职业教育领域的法考培训,虽不是直接治理的对象,但针对教育广告投放、资金监管上的限制对其也有不小的影响。

因此,对法考培训从业者而言还需努力探索,正视当下客观存在的问题,冷静思考寻找正确的道路。不求把规模做大,但求把服务做好,营造一个良好的行业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