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享单车骑行卡预付金不超100元
“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骑行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新版合同对市民关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合同显示,消费者单个账号内共享单车骑行卡的“预付金”不得超100元;购卡7日内未使用,可申请全额退款;即使已“开卡”,只要协商一致,依然可退余额。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按规定建立预付金专用存管账户,并接受行业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本合同消费者骑行卡资金的安全。(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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